劉敏濤·宋朝小日子【宋朝婚姻】李清照:我是如何跟我第二任丈夫離婚的
12min2019 SEP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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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女性篇 正片文稿 你可能會認為,古代只有“休妻”,從未聽說有“休夫”,一位古代女性是不可能向她的丈夫提離婚的。其實在宋代,女性提離婚是挺常見的事兒。 我給你講一個記載在宋朝筆記小說里的故事:唐州有個富商,姓王,排行第八,人稱“王八郞”——每次聽到這個名字,我都會忍俊不禁。這個王八郎人品不好,在外面包了個娼妓出身的小女子,嫌棄結發妻子。 他的妻子是一位聰明的女子,發現了丈夫的不忠,並没有登時發作,而是悄悄將財產變賣,換成金銀藏起來。某天,王八郎經商回家,發現家中值錢的東西竟然都不見了。 王八郎:(大怒)“我跟你今日必須離婚,決不可能復合。” 妻子(劉敏濤老師):“離就離,誰怕誰?” 於是,王八郎的妻子就拉著她的丈夫去見官。你猜法官是怎麼判的?同意倆人離婚,財產平分。王八郎還想要求女兒的撫養權,他妻子對法官說:“孩子她爸無狀,包養娼妓,拋棄發妻,孩子若跟了他,必定會受苦、落難。”話說得有理有據,合情合理。最后,法官也同意將女兒的撫養權判給女方。 你看,這故事里的妻子,不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