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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教師宋某明使用教具致四年級學生辰辰頭面部軟組織裂傷、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顱內出血、顱內異物、腦挫裂傷,其傷情構成重傷二級。 2025年4月9日,被害人辰辰的父親劉先生告訴潮新聞記者,該案將於明日在長沙市嶽麓區金茂梅溪湖街道金茂社區進行二審宣判。 9歲女孩重傷二級 心理創傷難愈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宋某明系長沙博才梅溪湖小學在編教師,負責四年級2003班的課后服務。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某明來到四年級2003班教室,發現教室內30余名學生一直在吵鬨,經宋某明提醒后部分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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