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歷史下冊隨堂講解第3課 土地改革
7min2019 MA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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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1950—1952年) 1、原因:封建土地所有制阻礙農村經濟和中國社會的發展 2、目的:為了滿足廣大農民對土地的要求;贏得農民對政權的支持。 3、概況: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到1952年冬,全國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部分少數民族地區除外) 4、內容: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注意:土地私有制没有變,土地所有制變了) 5、 意義:徹底摧毀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消滅了地主階級; 農民獲得了土地,鞏固了政權,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業迅速發展,為國家的工業化準備了條件。